尹錫悅違反選舉法一審宣判 國民力量恐退397億

尹錫悅違反選舉法一審宣判 國民力量恐退397億

韓國前總統尹錫悅2026年7月27日就違反《公職選舉法》一案在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接受一審宣判。若尹錫悅被判處相當於當選無效的罰金100萬韓元以上,且判決確定,其所屬的國民力量黨須將2022年總統大選時獲補償的選舉費用397億韓元返還中央選舉委員會。

尹錫悅因在2021年底出席寬勳俱樂部討論會及2022年1月回應記者提問時公布虛假事實被起訴。在討論會上,他被問及是否介紹律師給前龍山稅務署長,回答稱:「無論是正式委任律師或介紹,都並非我的立場,也完全沒有任何不當之舉。」特檢指控該說法是謊言,並指他曾要求律師去聽取署長說法,並讓署長報上其名字。另一項嫌疑涉及僧人全成培,尹錫悅稱其為「黨內相關人士介紹認識的僧人」,並否認與配偶金建希一同會面。尹錫悅方面辯解稱有關回答是針對特定報道,並非否認從前見過面。

根據《公職選舉法》,若總統候選人因選舉犯罪被判處罰金100萬韓元以上,所屬政黨須全額返還已獲得的選舉費用補償。國民力量在2022年大選中獲397億韓元,若判決確定即須退還。特檢在結案公判中求處有期徒刑2年,並指出選舉以史上最小得票差距(0.73個百分點)決定勝負,被告發言影響選民判斷。宣判公判於下午2時舉行並透過電視直播。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