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保健福祉部近日向健康保險政策審議委員會小委員會報告一項健保費徵收體系改革方案,計畫調高超高所得者的保費上限,並將凍結二十六年的保費下限與最低薪資連動調整。
根據方案,職場加保人(受僱於公司者)的月薪基準保費(即月薪乘以保費費率)上限將從「兩年前平均保費」的三十倍提高至四十倍,最高月繳金額從現行的四百五十九萬韓元(約2.8萬港元)增至六百一十二萬韓元(約3.7萬港元);地區加保人(自僱或無僱主者)的上限也同步調升。此舉預計影響職場加保人前百分之零點零四(七千零六十人)及地區加保人前百分之零點零二(一千八百九十一戶)。另一方面,自二○○○年國民健康保險法制定以來凍結在最低報酬月額二十八萬韓元(薪資基準)的下限,將改為與每年公告的最低薪資連動,受僱者本人負擔的最低保費從每月一萬零八十韓元升至二萬二千二百六十韓元。保健福祉部相關人士表示:「(這是在健政審小委員會上)為收集意見而報告的方案,尚未確定」,並指出「最終改革方案可能會有變動。」
政府指出,本次改革旨在強化「所得中心」(即按收入水準)徵收體系以促進公平性,額外財源將投入地區及必需醫療支援。為減輕低所得階層負擔,下限調漲部分分階段實施,二○二七年至二○二八年僅適用百分之五十,二○二九年起全額適用。
據估算,單是上限調整每年可增加一千七百五十一億韓元(約10.6億港元)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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