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權慶愛就首爾中央地方法院要求其向校園暴力受害者遺屬支付9000萬韓元(約折合56萬港元)履行承諾書約定金的和解勸告裁定,已於24日提出異議。權律師曾因三次缺席審判導致遺屬敗訴,事後簽署該承諾書承諾支付款項。
遺屬李基哲方面的訴訟代理人李在成律師亦於25日提出異議,表明「遺屬希望拿到明確記載權律師過錯的判決書,而非以和解形式了結」。
此案源於權律師2022年擔任已故朴珠媛遺屬的民事訴訟二審代理人,卻連續三次缺席庭審,導致上訴被視為撤回而敗訴確定。權律師隱瞞敗訴事實約5個月,隨後於2023年簽署三年內每年支付3000萬韓元(約折合19萬港元)、總計9000萬韓元(約折合56萬港元)的履行承諾書。大法院此前已確定權律師須賠償慰撫金6500萬韓元(約折合40萬港元)及延遲損害金163萬韓元(約折合1萬港元),但就履行承諾書的約定金請求發回重審。此外,權律師因本案遭大韓律師協會處以停止執業一年的懲戒,遺屬方另指權律師最初提起訴訟時遺漏受害者逸失利益等請求,計劃以詐欺嫌疑告發。
遺屬方表示,計劃在下月19日預定的辯論期日之前,以詐欺嫌疑等罪名刑事告發權律師,並進一步擴大損害賠償請求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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