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山東監管局2026年7月24日披露,方某軍因操縱證券市場被罰沒1.75億元(約合1.9億港元)。該局在處罰決定書中指出,方某軍在2024年3月至2025年3月期間,控制使用多個證券賬戶,通過連續交易、封漲停(即以漲停價大量買入以推高股價)等方式操縱多隻股票的價格與交易量。
經查,方某軍單次違法所得超過100萬元的操縱行為有6次,合計違法所得81,587,643.44元(約8,158萬港元);另有12次操縱行為無違法所得。山東證監局在處罰決定書中明確指出:「方某軍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和第八項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所述的操縱市場行為。」
根據處罰決定,對6次有違法所得的行為沒收違法所得81,587,643.44元並處同等罰款;對12次無違法所得的行為罰款1,200萬元。合計沒收違法所得81,587,643.44元,罰款93,587,643.44元。當事人可在60日內申請行政複議或6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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