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5歲英籍女子因誣告一名在港任職的男銀行家強姦,並勒索10萬英鎊(約104萬港元),日前在區域法院被判監禁6年。法官謝沈智慧斥責被告行為邪惡及殘忍,且沒有展示悔意。
被告ROSE ISABEL ANONIA BARBRA EUDORA被裁定勒索及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兩罪成立。案情指,她於2024年2月2日以恫嚇方式要求事主X交出10萬英鎊,翌日再向警方虛報X曾強姦她。X在事發後被捕,但最終不獲起訴。法官謝沈智慧指出:「強姦指控容易作出但難於澄清,被告以此索取金錢,金額由5000英鎊不斷增加到10萬英鎊,行為邪惡及殘忍。」
被告與X於2023年12月在泰國旅行時認識,翌年初到香港探望X,X曾表示願意支付旅費及住宿費。法官批評被告利用事主的友善、天真及友誼進行勒索和誣告,甚至刪除部分與X的訊息,企圖隱瞞真相,屬自編自導自演。
法官續稱:「被告對無辜的事主造成嚴重傷害,且毫無悔意。」最終判處監禁6年。案件編號為DCCC733/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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