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商丘,一隻擁有百萬粉絲的邊境牧羊犬「鋤頭」,今年5月11日於自家地頭被一對陌生男女騎電動車順走,最終以每斤4元、總計180元的價格被販賣宰殺。這起事件不僅令主人郭先生痛心,更因警方最終核定「鋤頭」的價值僅為2300元,未納入其商業及情感價值,引發公眾對寵物價值認定標準的熱議。
「鋤頭」是郭先生於2018年以2000多元購入的幼犬。自2019年起,郭先生開始自媒體創作,記錄一人一狗自駕遊遍內蒙古、新疆、西藏、青海、雲南等地的點滴。這段旅行故事為帳號累積超過百萬粉絲。今年5月11日,郭先生正出國旅行,「鋤頭」由父母暫養;當日牠如常跟隨父親到地裡幹活,被留在路邊「看車」,不久後失蹤。郭先生接訊後立即回國,與家人調閱周邊監控,發現一對男女騎電動車將狗帶走。經過半個多月搜尋,5月26日,郭先生在距家兩公里外的村子找到該對男女,卻得知「鋤頭」已被以極低價格賣給屠夫宰殺。
郭先生隨即報警,警方於5月26日行政立案,並於6月6日以「寵物被盜案」犯罪事實成立,正式刑事立案。7月20日,案件由寧陵縣公安局以盜竊罪移送寧陵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兩名嫌疑人目前處於取保候審狀態。然而,警方最終對「鋤頭」的價值核定僅為2300元。郭先生直言:「因為沒有和『鋤頭』相關的商業合同,商業價值與情感價值沒有納入評估。」他無奈接受此結果,但強調:「『鋤頭』的價值不能完全依據鑑定結果認定,也應綜合考慮案件造成的社會影響。」
對於此案,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指出,寵物狗在法律上被視為合法財產,其財產價值可透過市場鑑價,但潛在的粉絲流量等未變現的商業利益無法直接計入刑事案件的價值認定。由於2300元已超過盜竊罪的立案標準,且事實清楚,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可能性極高;如檢方起訴,罪名成立可能性高,兩名嫌疑人可能面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並處罰金。郭先生則計劃在刑事程序之外,另行提起民事訴訟,主張飼養成本、交通費及精神損害賠償。他坦言:「雖然預估結果並不樂觀,但我還是要起訴賠償,希望透過這種方式給當地偷狗者一個震懾。」他強調,當地時常發生偷狗事件,許多案件因寵物價值未達立案標準而不了了之,間接鼓勵了偷狗行為。此案正處於檢察審查階段,後續發展備受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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