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泰院特調委:15名罹難者若及時搶救可存活

梨泰院特調委:15名罹難者若及時搶救可存活

梨泰院特別調查委員會7月21日公布法醫學研究結果,指出二○二二年梨泰院慘案中有十五名罹難者的死因可能並非窒息,若在事故初期積極救援,部分罹難者仍有存活可能。

這項研究由釜山大學醫學院法醫學研究室執行,分析死亡診斷書、病歷等資料後,判定十五人死因為「不明」,可能屬壓砸症候群、橫紋肌溶解症或內臟損傷,而非先前認定的窒息。特調委委員金文英表示:「如果死因不是窒息,患者有可能存活數小時至數天。這也提供了重要依據,證明即使在事件發生初期現場進出與救援啟動有所延遲,仍應積極展開救援行動。」

特調委指出,當時多數罹難者的死因僅透過屍體外表的驗屍程序推測,最終僅三人進行解剖。金委員批評:『僅靠驗屍程序只能「推測」死因。』他強調應建立常態運作的系統性驗屍制度,根據專業判斷必要時積極解剖。

特調委建議擴大「行政解剖」(由行政機關首長基於國民安全及災難原因查明決定是否解剖,有別於司法解剖)制度,更利於精確釐清災難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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