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署控煙酒辦公室昨日(7月20日)展開代號「雷石」的執法行動,成功截獲一名20歲男子,並檢獲共800件懷疑另類吸煙產品。控煙酒辦發言人表示:「我們會繼續跟進,並在證據充分時提出檢控。」
控煙酒辦人員透過恆常的線上及線下巡查,發現有人在社交平台或購物網站公開兜售另類吸煙產品。經深入調查後,鎖定目標並於昨日採取行動。檢獲的產品包括多種電子煙煙彈、加熱煙煙支及草本煙,數量達800件,市值有待估算。
根據現行法例,進口另類吸煙產品即屬違法。按《進出口條例》(第60章),經簡易程序定罪最高可罰50萬元及監禁兩年;若經公訴程序定罪,罰款可達200萬元及監禁7年。此外,《吸煙(公眾衞生)條例》(第371章)亦禁止推廣、製造、售賣或為商業目的而管有另類吸煙產品,違者最高罰5萬元及監禁6個月。
自2026年4月30日起,在公眾地方管有指明另類煙用物質(如電子煙煙彈、加熱煙煙支等)更會面臨定額罰款3,000元;若管有多於指定數量或涉及商業用途,最高可被判罰5萬元及監禁6個月。控煙酒辦提醒市民切勿以身試法,網上買賣同樣受規管。
控煙酒辦發言人強調:「『雷石』行動展示當局打擊網上非法售賣的決心,我們會持續監察,市民若發現可疑活動可向當局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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