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癲癇男侍應認煽動顛覆 判囚28個月

患癲癇男侍應認煽動顛覆 判囚28個月

一名患有癲癇症的23歲男侍應陳浩騫,2024年6月至2025年4月期間在香港發布煽動帖文及張貼單張,2026年7月20日承認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2026年7月20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28個月。

法官陳廣池判刑時批評,被告有預謀犯案,罔顧法紀。辯方求情指,被告自小患智力問題,在學校遭排擠,為博關注而鸚鵡學舌犯案。

陳官引述求情指,被告有輕度智障及中度語言障礙,影響其社交及判斷能力,罪責較輕。但陳官指出,香港國家安全風險雖因國安法實施而減少,惟不能掉以輕心。被告犯案有預謀惟程度不高,無明顯煽動對象。

被告的行為包括在社交平台X及Instagram發布帖文、於多處公眾地方張貼實體單張、郵寄文宣及管有載有文宣的待寄信件,更向他人寄出「復國黨入黨申請書」,並與一名台灣地區男子頻繁交談,主動提出參與組織活動。陳官以3年半監禁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至2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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