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就修訂消防條例展開公眾諮詢 六大範疇革新消防規管

政府就修訂消防條例展開公眾諮詢 六大範疇革新消防規管

香港特區政府2026年5月26日宣布,即日起就修訂《消防條例》(第95章)及其附屬法例展開為期一個月的公眾諮詢,目標於年內將修訂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被視為香港消防安全規管制度近年的最大規模改革。

是次修訂涵蓋六大範疇。第一,加強消防裝置及設備的規管制度,全面提升建築物消防安全水平。第二,引入消防裝置負責人制度,明確業主及物業管理公司的法律責任。第三,改革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的註冊及紀律制度,將承辦商註冊由永久制改為每五年續期一次。第四,加強罰則及刑事問責,提升阻嚇力。第五,引入定額罰款制度及簡化消除火警危險的執法流程。第六,擴大消防處的執法權力,並加強打擊非法燃油活動。

諮詢文件同時建議檢討《消防(裝置承辦商)規例》(第95A章)、《消防(裝置及設備)規例》(第95B章)及《消防(消除火警危險)規例》(第95F章)三項附屬法例,全面革新消防安全法定規管制度。

此次修訂源於大埔王福村發生的五級火警。火警後,政府成立由保安局局長領導的「加強消防安全治理工作小組」,推動一系列即時及中長期措施以堵塞消防安全漏洞,全面檢討《消防條例》及其附屬法例為重點中長期工作之一。

公眾諮詢期由即日起至2026年6月25日,市民可透過電郵至fsab_consultation@hkfsd.gov.hk,或郵寄至九龍尖沙咀東部康莊道一號消防處總部大廈五樓南翼立法修訂工作小組提交書面意見。政府爭取在2026年內完成修例程序,期望透過更嚴格的罰則、更完善的規管框架及更有效的執法權力,顯著提升香港整體消防安全水平,保障市民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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