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日(19日)表示:「正總結早前兩輪上樓安排的經驗,大方向是盡量配合住戶新居入伙的時間,提供機會讓居民返回單位取回所需物品。」
政府發言人說:「居民不用擔心出售單位業權後無法取回財物,政務司副司長聯同相關部門正擬定下一步工作方針,會按實際情況,包括樓宇狀況、安全及人力配套等作具體安排。」
政府日前已公布劃一向受影響業主發放為期兩年的租金補助,總額30萬港元,涵蓋2025年12月22日至2027年12月21日。參加「特設銷售計劃」的業主,租金補助會在新單位轉讓契據日期起3個月後終止,已發放的補助毋須退還,惟下一期補助將不會獲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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