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戰後首次再審制度改革 修正刑訴法成立

日本戰後首次再審制度改革 修正刑訴法成立

日本參議院2026年7月17日通過修正刑事訴訟法,確立戰後首次再審制度全面改革,規定施行後每五年檢討一次。修正案在自民黨、公明黨等執政黨多數贊成下通過,立憲民主、國民民主、共產等黨以證據開示範圍可能縮窄、無罪證據恐被埋沒為由反對。

日本首相高市早苗表示「在反省的基礎上進行改善」。法務省指出,新法針對現行法缺乏再審程序規範、導致證據開示不充分及審理長期化等問題,設立篩選式審查機制,並允許法院命檢察官提交證據,但條件嚴格,須同時考量與再審請求的關聯性、必要性及開示弊害。

此次改革源於2024年靜岡一家殺害事件中,死刑定讞的袴田巖(90歲)歷經43年獲再審無罪,促使法務省啟動修法。新法原則上禁止檢察官對再審開始決定提出抗告,惟「有充分根據」時例外,且抗告理由須迅速公開。另新設罰則,禁止將開示證據用作再審程序以外目的。

冤罪受害者及律師反應不一。袴田巖的姐姐秀子(93歲)批評「法務省沒有面向我們」;再審無罪的前川彰司(61歲)認為證據開示「後退」,抗告原則禁止留有「漏洞」,有「敗北感」。但多名受害者表示將繼續爭取更全面改革,寄望五年後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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