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張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7月17日就河西學院教師劉某某脫產讀博期間死亡、家屬申請工亡認定被拒一事發布情況說明,強調「劉某某死亡的情形,並非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
說明指出,劉某某2017年與河西學院簽訂協議脫產攻讀博士,2023年6月15日因未達畢業要求結業並辦理離校手續,後自行租賃宿舍滯留。2024年1月4日23時許突發疾病送醫,同月17日搶救無效死亡。家屬2024年12月11日提交工傷認定申請,人社局2025年2月21日首次作出不予認定決定;家屬不服起訴,高台縣法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判決撤銷。人社局重新調查後,經審慎研究,認為劉某某死亡的情形「並非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於2026年3月23日再次作出不予認定決定。
此案爭議焦點包括脫產讀博是否屬「因工外出」、發病時所處宿舍是否算工作場所,以及認定死亡時間應採臨床死亡抑或腦死亡。法院曾指出人社局未考慮家屬提出的腦死亡司法鑑定,此前已糾正原決定,指出「人社局認定事實不清,主要證據不足」;人社局則表示「經審慎研究維持原結論」。
人社局表示,將在政策允許範圍內協調相關單位對家屬進行關懷幫助,並依法保障當事人申請行政覆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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