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副總理兼財政經濟部長官邱潤哲2026年7月16日在首爾出席「房地產稅制國民意見聽取討論會」,會上專家普遍建議將綜合房地產稅的課徵標準從以房屋數量為中心轉換為以價值為中心,並將一戶一住宅的稅額扣除改為以實際居住為標準。此外,轉讓所得稅方面,專家傾向將長期持有特別扣除重新設計為以實際居住為中心。
土地交易自由所所長南基業指出:「我國持有稅的痼疾在於實效稅率僅為先進國家的三分之一到五分之一,長期加強不能說是懲罰性課稅。」他並主張持有稅應普遍加強。然而,友利銀行房地產研究Lab室長咸英鎮警告:「若超越市場接受度,急遽加強房地產課稅,可能導致房源鎖死、交易量減少、市場僵化、因全租月租物件不足而透過月租金轉嫁稅金等問題。」他建議適度調漲。
目前韓國綜合房地產稅(持有稅)以房屋數量區分多戶住宅者與一戶住宅者,但專家認為超高價一戶住宅的稅負過低,應改以公告價值(政府評定基準價)為準。稅收財政研究院本部長吳宗鉉表示,以價值為標準可將超高價住宅納入累進課稅(稅率隨金額遞增)範圍。建國大學教授沈忠鎮則建議,市價50億韓元(約合港幣2,800萬元)的住宅,扣除率最多僅適用50%。
在稅額扣除方面,咸英鎮表示:「1戶1住宅最高給予80%的稅額扣除,應將此持有扣除改為居住扣除。」沈忠鎮提議居住5年以上扣除10%,居住20年以上最高扣除40%。邱潤哲強調:「今天閉上嘴巴、敞開耳朵,真正傾聽國民的意見。將把各種意見反映到最終決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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