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竹崎寿洋(62歲)2026年7月15日被高知地方法院判處禁錮4年,他因2024年9月在高知東部自動車道駕駛期間試圖更換涼鞋而操作失誤,導致正面碰撞,造成一名1歲男童死亡、3人受傷。
判決指出,被告當時使用駕駛輔助裝置,伸手取涼鞋時誤將方向盤急轉,駛入對向車道,撞上大阪市神農諭哉(35歲)駕駛的車輛。法官田中良武表示:「此舉違反基本注意義務,過失顯著重大,必須判處實刑」,同時「考慮了任意保險賠償的可能性」。
事故發生於2024年9月21日,被告原穿皮鞋欲換涼鞋。死者為後座兒童座椅上的長子煌瑛(當時1歲),傷者包括司機神農諭哉、妻子彩乃(39歲)與長女。
家屬在判決後表達不滿。彩乃說:「感覺兒子的命只值那個程度。」諭哉則稱:「一直呼籲要爭取過失駕駛致死傷罪法定刑中最重的刑罰,但未被接納。」他們計劃發起網上連署要求檢方上訴,並與其他交通事故遺屬共同推動提高該罪名的法定刑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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