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木麗香逃稅1.5億日圓 東京地院判有罪緩刑

黑木麗香逃稅1.5億日圓 東京地院判有罪緩刑

以「宮崎麗果」名義活動的廣告代理公司代表黑木麗香被告,2026年7月15日在東京地方法院因逃稅1.5億日圓(約780萬港元)被判有罪,獲緩刑。

法官在判決中指出:「基於自私的想法而犯下本案,責任重大。」

黑木麗香以「宮崎麗果」之名在社交媒體擔任網紅,同時經營廣告代理公司,涉案金額達1.5億日圓(約780萬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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