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22日,中國國務院印發《關於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實施意見》,全面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制度,取消在就業地參加社會保險的戶籍限制,推動流動人口與戶籍人口同等享有公共服務。
據新華社等多家內地媒體報道,該政策明確提出四大方向:全面取消在就業地參加職工社會保險的戶籍限制;完善隨遷子女教育政策,確保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常住地接受義務教育;擴大公租房保障範圍,將符合條件的常住人口納入住房保障體系;大力推進全民參保計劃,實現社會保險應保盡保。
中國長期實行以戶籍制度為基礎的公共服務分配模式。大量進城務工人員及隨遷家屬雖在常住地工作生活多年,但因未落戶而無法享有與本地戶籍人口同等的子女教育、住房保障、社會保險等基本公共服務,形成「人在城市、保障在戶籍地」的結構性矛盾。是次政策被視為內地公共服務從「跟戶走」邁向「跟人走」的重要突破。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在官網同步發布三篇專家解讀文章,從民生導向、因地制宜分步推進、制度創新三個維度分析政策意義。專家指出,隨着中國人口大規模流動成為常態,優化「隨人走」的公共服務供給機制,是適應新型城鎮化發展的關鍵舉措,有助於釋放消費潛力和促進社會公平。
該意見涵蓋就業、教育、住房、社保等多個民生領域,涉及的流動人口規模達數億。政策的落實力度和地方政府配套措施將是後續關注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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