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錫悅無償接受輿論調查一審判刑2年

尹錫悅無償接受輿論調查一審判刑2年

韓國前總統尹錫悅2026年7月13日在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因無償接受政治掮客明泰均提供的輿論調查,違反政治資金法,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並被追繳約1396萬韓元。同案被告明泰均被判刑1年6個月並當庭逮捕。

首爾中央地院合議33部(審判長李鎮寬)認定,尹錫悅夫妻與明泰均之間存在「先後、默示的意思合致」,以逐次方式接受無償輿論調查結果及選戰諮詢共14次。法院指出,選舉輿論調查若為特定候選人進行,其調查費用相當的經濟利益即屬政治資金,尹錫悅夫婦明知而收受,故構成故意違法。

檢方在同年5月12日的結審中曾對尹錫悅求刑4年及追繳1.372億韓元。惟法院僅認定其中14次為有罪,其餘44次因難以證明係事前協議提供而判無罪。尹錫悅的妻子金建希在同一罪名下,一審及二審均獲判無罪,理由是明泰均以營業活動名義向多人發送調查結果,難認金建希因此取得財產上利益。

宣判後,尹錫悅的辯護人表示難以理解「事實關係完全相同的案件卻出現部分有罪判決」,已表明上訴。辯護人轉述尹錫悅說:「我沒事,但我擔心我們司法部門的未來。」法院在量刑理由中批評尹錫悅「加重國民對政治的不信任,阻礙民主發展」,且「在調查中作出與客觀證據相牴觸的主張,未見反省」。明泰均則因「以扭曲樣本的方式設計調查,破壞輿論調查的公正性與透明度」而被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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