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60歲女子林珮玲2026年7月10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一項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名,被判入獄20個星期。她涉嫌向時任科大海洋科學系講座教授劉紅斌提供4萬港元賄款,以協助一名學歷不合資格的學生入讀理學碩士課程。
案情指,2025年3月至5月,劉紅斌是科大環境健康及安全理學碩士課程主管。林珮玲向劉紅斌求助,稱一名學生有意入讀該課程,惟學歷未達基本要求。劉紅斌指示海洋科學系一名講師安排該學生參加面試,並在面試前三天,林珮玲與劉紅斌見面後將面試問題預先告知該學生。當學生獲有條件取錄後,林珮玲從一名與該學生有關的人士收到人民幣10萬元轉賬,其後向劉紅斌提供4萬港元賄款。劉紅斌向涉案講師及一名收生職員分別提供5000港元及1000港元利是,兩人拒絕並向科大舉報,學生最終未獲錄取。
署理主任裁判官鍾明新判刑時斥責林珮玲為本案始作俑者,罪行嚴重且犯案時間長,影響科大聲譽。裁判官以33個星期為量刑起點,考慮到她認罪及身體狀況,減至20個星期,並下令向科大歸還約68,000港元。劉紅斌早前已承認一項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及兩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同被判囚20星期及歸還4萬港元賄款。
廉署發言人表示:「本案因兩名大學職員拒絕受賄而揭發,科大亦主動舉報貪污,並在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廉潔文化是香港學術界的重要基石,對發展香港成為國際專上教育樞紐十分重要。」廉署呼籲大專院校參考《大專院校收生防貪指南》,加強防貪措施及收生透明度,維護學術界廉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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