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一名70多歲女性A某2026年7月10日被昌原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4年。她去年4月9日傍晚在慶尚南道昌原市某道路酒後駕駛,撞死一名騎自行車的70多歲男子B某後逃逸。
法院指出:「2019年亦曾因交通致死事故被判罰金,死者家屬強烈要求嚴懲。但考慮到A某承認大部分事實並有反省態度,且事後曾返回現場向警員承認肇事,故綜合量刑。」
A某在事故現場曾請路人報警,但救護車到達後未表明身份即離去。檢方認定她為隱瞞酒駕而佯裝非駕駛者,並以肇事逃逸致死和無證駕駛起訴。此外,A某在駕照被吊銷後仍於去年6月和9月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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