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22日,橫頭磡邨一名公屋住戶就香港房屋委員會拒絕受理其投訴,入稟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獲法官裁定勝訴。法官認為房委會拒絕接納住戶自行拍攝的錄影片段作為證據的做法不合理。

據星島頭條報道,該名橫頭磡邨住戶長期受到鄰居滋擾,包括噪音及不當行為等情況。為記錄有關情況,住戶自行拍攝了多段錄影片段,並以此作為主要證據向房委會提出正式投訴。然而,房委會在處理投訴過程中,拒絕接納該等錄影片段作為佐證,最終導致投訴不獲受理。

據on.cc報道,住戶在投訴被拒後,決定就房委會的決定入稟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高等法院法官在審理案件時指出,在現代社會中,數碼錄影已經是普遍且重要的證據形式,市民以錄影方式記錄權益受損的情況並不罕見。法官認為房委會無理拒絕接納有關錄影證據,裁定住戶勝訴,推翻房委會不予受理投訴的決定。

此案被視為公屋住戶在面對房委會投訴處理機制時的重要司法先例。判決突顯了房委會在處理住戶投訴時,對數碼證據的接納標準存在改善空間。法官的裁決意味著,日後公屋住戶以自備錄影片段等數碼方式記錄並投訴滋擾行為時,房委會須以更開放的態度審視有關證據。

香港房屋委員會管理全港超過八十萬個公屋單位,每年處理的投訴個案數以萬計。近年涉及公屋住戶與房委會之間爭議的司法覆核案件時有發生,涵蓋租務管理、環境滋擾及資產審查等多個範疇。今次判決為公屋住戶以自備數碼證據進行投訴提供了重要的法律基礎,預料將促使房委會及其他公營機構重新檢討其投訴處理程序中的證據接納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