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就北部都會區發展條例草案刊憲 爭取年內完成立法

政府就北部都會區發展條例草案刊憲 爭取年內完成立法

特區政府2026年7月3日就《北部都會區發展條例草案》正式刊憲,草案將於本月8日提交立法會首讀及二讀。發展局發言人表示:「我們全力配合立法會審議草案,爭取今年內通過。」

草案為北部都會區的發展提供法律基礎,涵蓋六大政策範疇,包括釐定北都範圍、簡化城市規劃程序、加快支付收地補償、促進工程創新及品質、簡化建築噪音許可證申請程序,以及便利跨境要素流動和指定地區成立法定法團。當局獲授權可就這些範疇訂立附屬法例,落實具體執行細節。

北部都會區是香港與內地城市協作發展的重點項目,涵蓋元朗和北區大片土地,目標提供住宅、商業及創科用地,並加強跨境基建連接。此次立法旨在突破現行土地及規劃程序的樽頸,提速推展發展區建設,應對長期土地供應不足的問題。

草案在立法會審議期間,預計將有議員關注收地補償標準、環境影響及與內地協調機制。發展局表示,草案通過後會隨即提交首批附屬法例,以便盡快展開首階段工程。外界期望立法程序能在年內完成,讓北都項目明年進入實質施工階段。

此次立法亦為日後其他大型發展項目提供參考模式,透過特定條例統一簡化跨部門審批流程,有助提升香港整體基建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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