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於2026年7月1日正式生效,台灣外交部同日發表嚴正聲明,強烈反對該法,批評北京藉國內法實施長臂管轄與跨國鎮壓,呼籲國際社會共同反制威權擴張。
外交部指出,該法明訂對大陸境外組織及個人具有管轄權,以「破壞民族團結」、「製造民族分裂」等定義模糊的概念作為執法依據,賦予執法機關恣意解釋空間,製造寒蟬效應,嚴重牴觸法治國家所應重視的法律明確性與比例原則。外交部強調,中華民國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大陸任何國內法律對台灣均不具拘束力,更無權羅織台灣人民入罪。
同日,中共舉行建黨105周年大會,總書記習近平在會上表示,實現祖國完全統一是「矢志不渝的歷史任務」。外界解讀,民族團結法與此講話同日出現,意在強化對台施壓力度,進一步推動統一進程。
台灣陸委會主委梁文傑日前受訪時指出,該法等同讓對岸多一個法律武器,未來台灣民眾可能因言行不符大陸定義的「民族團結」而遭追究,將持續關注後續效應。分析人士認為,民族團結法賦予大陸對境外個人的長臂管轄權,可能衝擊兩岸民間交流,國際社會應密切關注其執行情況,避免寒蟬效應擴散,並共同維護民主自由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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