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政府擬修法 要求績效獎金須經股東會同意

韓國政府擬修法 要求績效獎金須經股東會同意

韓國政府近日

宣布將推動修法

績效獎金須經

股東會決議遏止爭議

産業通商資源部官員表示:「不具工資性質的績效獎金與勞動條件無關,本質上不能成爲工會爭議的對象。」該部計劃優先透過修訂施行令,要求一定規模以上的績效獎金須經董事會事前審查及股東大會决議,建立内部控制程序。

此舉的背景是三星電子與SK海力士因半導體景氣暢旺而發放鉅額獎金,引發現代汽車、造船等其他行業工會紛紛要求「營業利潤N%績效獎金」。政府認爲,現行利潤分配過程幾乎排除股東意見,結構不合理。

産業部長官金正官指出:「營業利潤不只關乎經營層與工會,還有承擔虧損風險的投資者。」他强調績效獎金不應成爲爭議對象,並透露將與金融委員會等相關部門協商,優先以施行令調整,必要時再推動修法。

總統辦公室政策室長金容範表示,當前工會把績效獎金當作主要談判條件是全球罕見的情况,有必要透過社會討論建立新規則。若制度順利推行,將有助於平衡股東與勞工權益,减少劳資雙方在利潤分配上的消耗性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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